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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价1.2元土豆卖2元 拟被罚30万元

2022-09-01 10:31:5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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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消息 近日,继“5斤芹菜被罚6.6万元”之后,黑龙江大庆一经营者卖2元一斤土豆拟被罚30万元的消息再次引发网友关注。对此,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采访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回应:处罚合理,是为了保障民生。

  据大庆晚报消息,8月20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大庆市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一批哄抬物价的案件,其中均是日常蔬菜超过了最高差价率被处罚1万元—3万元不等。

  售价2元的土豆被罚30万元?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处罚过重了:“1.2元进价,坏的、残次的、水分流失的,土豆上的土,加上人工,2元良心价了”“这个有点过分了!作为消费者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合理”“作为一个消费者都觉得这样的卖价不高啊,大家都知道,蔬菜损耗很高的”。还有网友认为处罚过重也应当罚款。

  8月31日,记者联系到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对于此次罚款,一工作人员表示:“他是批发商,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指挥部发布的司法公告,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告内容要求,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0条第一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推动商品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没收所得的,处5万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是合理的,并且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据。在疫情初期把价格控制住,百姓买菜才能便宜,不从源头打击的话到中端、后端(价格)那不越涨越高吗?”该工作人员回应道。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徐晓阳

读我网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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