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读我网频道>时政 > 内容详情

预警齐发,迎战“梅花” 必要时停工停学停业停运

2022-09-15 09:24:2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商报济南消息 9月14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防汛责任人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加强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部门预计,台风“梅花”登陆后,将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台风中心可能于16日进入山东。根据《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综合分析研判,省防指决定9月14日12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各级各有关部门、防汛责任人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加强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落细监测预警、工程调度、海上施工项目和船舶管理、人员转移避险、应急抢险等各项台风、暴雨防御措施,强化风险研判,必要时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14日16时,省气象台升级发布台风黄色和海上大风橙色预警,发布暴雨黄色和内陆大风黄色预警。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郑芷南

应对处置指南

1.切断户外电源,关好门窗,固紧户外临时搭建物和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等;加强自我防护,主动避开危险区域;

2.减少非必要户外作业,停止高空作业,视情停用塔吊、升降机等设备;

3.影响范围内的文旅企业、单位暂停户外高空游乐项目;

4.水上船舶、设施采取预防措施;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渔业)和海事部门5分钟内将预警信息发送至船舶包保责任人;294.1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立即回港避风,港口内的不得出港;渤海湾客滚船严格落实“逢七级以上风不开”规定,中韩客货班轮、陆岛客运船舶、滨海旅游船舶、载运易流态货、钢材等影响稳性货物的中小型货船以及船长小于100米或3000总吨以下的中小型货船及时停航,根据船舶抗风能力选择安全的水域避风,加强停(锚)泊值班;

5.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6.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读我网编辑:张艳红
分享到:

主办单位:《山东商报》社       ICP:鲁ICP备07018076号
商报热线:0531-88197600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天鹅大厦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主办单位《山东商报》社
商报热线:0531-88197600
ICP:鲁ICP备0701807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