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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9月起折叠电动车等禁止带入地铁

2022-08-05 07:08:4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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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获悉,为切实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济南市公安局会同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本《目录》包括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和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两大部分,其中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包括10大类(含20小类)共计150个具体名称;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包括3大类(含8小类)共计21个具体名称。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目前济南正在执行的《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以下简称旧《目录》),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随着省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迅速增加、线网规模不断扩展,安全运行压力加大,旧《目录》设定的物品种类、规格等已经难以适应济南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的客观需要,迫切需要重新制定《目录》。

旧《目录》未对限制乘客携带物品作出规定,这一部分在新《目录》中进行增加,包括“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和“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两大部分,其中“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包括10大类(含20小类)共计150个具体名称;“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包括3大类(含8小类)共计26个具体名称。

记者对比新旧《目录》,可看出新《目录》涉及范围更广、物品更具体。比如新《目录》中新增了其他危害公共卫生或运行安全的物品。具体包括:硫化氢及有粪臭、腐败臭等强烈刺激性的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容易引起乘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但是可能具有危险性、妨碍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含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单品额定能量大于160Wh或标识不清、不能确定能量值的锂电池禁止携带;以电能为驱动方式的代步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但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

对于将电动代步工具列入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相关部门曾在起草说明中特别进行解释。目前电动代步工具的电池主要有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种,铅酸蓄电池以硫酸溶液作为电解液,具有较强腐蚀性;锂离子电池遇有短路、过热及受外力撞击等情形,极有可能发生自燃现象,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均应属禁止携带进站、乘车的物品,故列入禁止携带目录。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读我网编辑:王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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