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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底抽薪”式治超 我省立法维护货运合理定价

2022-09-22 08:40:4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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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济南消息 9月21日,《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在相关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货运经营者和货运驾驶人的利益,将合理确定运输价格、避免恶性竞争作为治超的关键之策,写入地方性法规。

山东是公路大省,也是公路货运大省。2021年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28.8万公里,居全国第四位;年公路货运量29.1亿吨,居全国第一位。然而近年来,受市场运力过剩、低运价竞争等因素影响,超限超载运输动机强烈,违法运输现象日趋严重。车辆拼装、擅自改装屡禁不止,成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

“我省治超工作中探索积累的诸多经验做法,如联合执法、服务保障、监测新技术手段应用等,需要通过立法予以总结提升。在认真总结省政府规章实施十多年来的经验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规范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地方性法规非常必要。”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齐延安介绍,条例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运输企业、行业协会、货运场站、驾驶员、基层执法部门、专家学者和有关律师的意见建议,并邀请济南、临沂等地一线执法人员全程参与草案起草。

“源头治理是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的强力手段。”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石晓说,车辆源头和货物装载、配载源头的管理是我省治超工作的薄弱环节。为此,条例规定:对涉及车辆源头的各个环节实行全链条监管,从车辆生产、销售、登记、审验、改装、维修、检测、报废回收等环节,规定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对货运车辆拼装、非法改装进行联动处理,着力解决车辆生产企业按照客户要求“量身定做”货运车辆,造成“大吨小标”的非法改装、拼装问题;将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的监管责任等。

“利益驱动、无序竞争是导致超限超载现象频发的主要原因,合理确定运输价格、避免恶性竞争是治理超限超载的关键之策。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货运成本,让货运经营者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行业才能够持续发展。”石晓说,据此,条例作出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审批流程,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促进货物运输价格合理形成、运力合理利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改善从业环境,并要求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免费提供必要便民服务,体现立法“温度”。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实习生 李佳润

读我网编辑:王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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