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临朐县营龙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兴隆路右转弯处时,与沿兴隆路由东向西行驶的马某驾驶的无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驾驶员马某受伤严重。
马某被紧急送入临朐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检查发现,头部多处骨折伴脑挫裂伤。但是其家庭很困难,一时拿不出此次医药费用。临朐救助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医院先行抢救,随后为其收集材料申请上报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并很快将批复的垫付救助基金四万余元交到马某家属手中,解决了其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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